大力推“环保”整治行业污染
根据新《环境保护法》赋予的更多更大的环境监督监管权力,各地纷纷开展工作,大力整治钢渣磁选行业,消除环境污染。一些位于城区附近的钢铁企业污染较大,是重点改造对象。
企业以钢厂的钢渣细粉为原料,经过加水球磨、筛选、磁选等工序后,生产出粒钢和精粉。在这个过程中,就产生一部分筛渣废水,这部分筛渣废水就排到坑里面,而这个坑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,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。这个水经环保部门取样监测,PH值大于12.5,根据相关的法律界定,可以界定为危险废物。
但根据当时的《环境保护法》,环保部门只能对企业实施罚款、限期整改等行政处罚手段,无法根治污染问题。而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《环境保护法》,为查处这些污染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。